各班级:
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,定于3月11—3月12日进行学期初补考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考学生范围
上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2020、2021、2022级同学。
二、考试组织方式
(一)公共科目考试课程的补考采用试卷答题,详细见下表。
(二)专业课程采取学分置换方式进行,不在参与集中补考,详细见后续通知。
(三)BC类课程请任课老师3.18号前在学习通上完成线上补考。
三、考试时间
1.公共科目考试时间
注:大学生心理健康、形势与政策、大学美育、化工企业管理、化工管路拆装实训、单元操作综合实训等考查科目及21五年一贯制班需要补考的科目请找任课教师补考。
四、公共课补考要求
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按时参加,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,并按旷考处理。
教务科
2023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