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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建筑学院关于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09    作者:付志金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班级:

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,定于3月11—3月12日进行学期初补考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、补考学生范围

上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2020、2021、2022级同学。

二、考试组织方式

(一)公共科目考试课程的补考采用试卷答题,详细见下表。

(二)专业课程采取学分置换方式进行,不在参与集中补考,详细见后续通知。

(三)BC类课程请任课老师3.18号前在学习通上完成线上补考。

考试时间

1.公共科目考试时间


注:大学生心理健康、形势与政策、大学美育、化工企业管理、化工管路拆装实训、单元操作综合实训等考查科目及21五年一贯制班需要补考的科目请找任课教师补考。

四、公共课补考要求

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按时参加,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,并按旷考处理。

   教务科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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